李在明坚称三权分立并非意味着司法可为所欲为
总统强调,权力结构应以国会为核心,司法必须以宪法和良知为准则

李在明总统针对关于内乱特别法庭是否违宪的争议,公开表示:“有人说这违宪,那怎么能算违宪?”  

11日,在青瓦台迎宾馆举行的就任100天记者会上,李总统提及三权分立的原则时说明道:“有人对三权分立存在误解,所谓司法独立,绝不意味着司法可以任意妄为。”

他进一步强调,“一切权力都归属于国民,因此在大韩民国,权力的序列是非常明确的。国会是最直接受国民委托主权的机关。”

李在明总统解释,“国家体制的设计权属于立法机构,而司法则是在立法机关设置的框架内,根据宪法和良知进行裁判。司法机构的结构并非由其自身随意决定。”他多次强调司法必须遵从既定结构。

总统还指出:“司法权本是间接从政治中获得授权,但现在似乎发生了倒置。司法决定一切,政治反而受制于司法。最典型的表现就是‘政治检察’。这差点导致国家走向崩溃。”

最后,他补充道:“司法最大的美德在于克制与自律,必须从国民的视角进行判断。国民主权的意志最为重要。”

本文由AI辅助从原始韩文版翻译,并由以母语为母语的记者进行后期编辑。

照片=韩联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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